住院患者医疗服务收费未明码标价退款公告
广大住院患者:
根据《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事先告知书》(庆市监责退告[2023]56号)要求,现对自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在我院住院患者,收取的未明码标价的医疗服务服务费用予以退还,现就具体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款对象范围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我院进行住院治疗并在此期间出院的患者。
二、退款标椎
根据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出院患者的正规医院发票,对在收取“气管切开护理”和“气管插管护理”费用同时违规收取的吸痰护理费用(10元/次),以及在收取“一级护理”费用同时违规收取的压疮护理费用(10元/次),予以退还。
三、退款时间
自2023年 6月 2日至 2023 年6月18日受理。
四、退款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或家属,2023年 6 月 2日后凭出院结算缴费发票到我院行政楼2楼财务科退款。
未尽事宜请致电医院财务科0556-5377903
特此公告。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