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8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672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设立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
受理医院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垄断建筑市场、垄断销售、强买强卖的,装修时的“楼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一)对正常经营商户采取占地不消费、有意制造打架斗殴事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迫使商户停业、转让、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二)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三)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四)其他破坏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3966994995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医院职工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各级领导干部为黑恶犯罪充当保护伞的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