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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02.02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2528

医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

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就诊事宜告知如下:

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1、医院是人员密集场所,疫情期间容易引起交叉感染。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请您听从工作人员指引,遵守以下要求:

①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请佩戴好口罩,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无特殊情况,最多限1名家属陪同看诊,注意洗手,做好

  个人防护措施;

②所有患者(含预约患者)来院就诊前,请在家中自行监测体温。医院门诊设有预检分诊台,为患者进行预检分诊,体温

正常,方可进入门诊楼专科门诊就诊;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您如实、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由导诊人员带您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①发热(体温≥37.3℃);

  ②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来自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有聚集性发病(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3、请您实名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联系手机等信息。

4、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建议您注意身体、健康饮食、注意室内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减少外出、不去

   人员密集场所。


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1、如患者或陪同家属近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近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

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无特殊不适,建议暂不要来院就诊,居家隔离 

14天后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来院。绝不要隐瞒病史,将自己和家人以及他人健康置于风险之中。

2、对所有住院病房人员出入进行严格管理,限制陪护人数,原则上每名患者配1名陪护,且应相对固定不可随意调换,患

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3、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主动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4、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请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

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5、复诊复治患者在返院前应提前和经治医师或相关科室联系,了解床位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往返奔波。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温 馨 提 示


  根据《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安徽省重大公

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温馨提示如下:

门诊口腔科暂时停诊,仅处理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等急症,具体口腔科门诊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