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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作者:招标办 来源: 访问人数:2361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对以下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二、项目编号:NSY202304

三、项目最高限价: 130万元

四、合格的供应商: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具有符合本次设备生产、安装、经营资质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国内经销商家。

2.必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文件)。参加竞磋人员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投标人身份复印件

3.须提供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医疗器械注册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含经销商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厂家上一年度审计后财务报表及纳税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信誉。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8.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五、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办法部分。

不接受参与磋商的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六、报名获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时。

地点:医院招标办。

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产品代理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记录,生产厂家提供上一年度审计后财务报表及纳税记录。

3.联系人出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11时之前。向采购方提交贰万(¥20000)元人民币竟磋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纳的请在用途上注明“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项目竟磋保证金”,户名: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石集支行;帐号:1309008109200013889)。未交纳保证金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未成交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0分。

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时0分。

磋商、评审地点: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亿和商务楼418会议室

招标办电话:0556--5381787

技术联系电话:0556-5377020     

监督电话:0556-5375737